顺应“资管新规”带来的新变化 如何理性投资银行理财?
发布日期: 2022-07-14 09:07:43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如何理财,大有学问。对大多数人来说,投资实业,力不从心。炒作股票,心怀畏惧。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成为稳健投资者的首选。但是,理财知识的学习、产品种类的选择、购买数量的控制等,依然值得投资者高度重视,特别是要警惕蛊惑人心的理财骗局,要走出急功近利的理财误区,永远把投资安全放在第一位。

顺应“资管新规”带来的新变化

“资管新规”过渡期于2021年底结束,从今年起,各大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资管新规”全面规范。“资管新规”对包括银行理财在内的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提出净值化管理、不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垫资兑付、打破刚性兑付等。

面对“资管新规”带来的新变化,如何理性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近日,山西银保监局作出四点提示:

理财非存款,投资收益与产品净值有关。净值通俗说指的是用总净资产除以产品份额。商业银行发行或代销的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单位份额净资产价值的理财产品不同于银行存款,没有固定收益或预期收益,产品实际收益率和净值变动有关。如果赎回时的净值高于购买时的净值就会获得正收益,低于购买时的净值就会出现亏损。产品发行时设置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用于衡量产品运作管理水平,不代表任何收益承诺。

卖者尽责,关注理财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要求。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提出了适当性管理要求。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要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宣传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不得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应当进行评估,只能向投资者销售风险等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理财产品,并在销售文件中明确提示产品适合销售的投资者范围,在销售系统中设置销售限制措施。投资者要了解上述监管要求,购买理财产品时,要做到心中有数。

买者自负,量力而行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理性的选择。投资者应正确看待市场变化,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长期、理性、科学的投资理念,结合自身投资需求,合理配置理财资金。正确认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越高可能收益越高,但损失的可能性也越大。投资理财产品时,要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获得收益。

仔细阅读合同文本,积极配合做好“双录”。投资者在挑选理财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销售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和销售文件等销售文本,重点关注产品类型、风险等级、适合投资者类型、投资方向和标的、投资管理人、盈亏规则等内容。购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要正确看待、积极配合商业银行在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开展的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即“双录”。“双录”能够有效规范和约束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后期发生纠纷时可用于维权。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应定期关注产品的资产配置和净值变化情况,便于全面掌握市场风险。

固收类信托理财产品成新宠

“固收类理财”,顾名思义就是风险较低、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当下常见的“固收类理财”产品有:银行理财、公募基金、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

这是我国持牌金融机构能发行的绝大多数理财产品。如果超出这个范围,投资者就要小心了,有可能是有人在忽悠你。

“固收类理财”的底层资产一般是债权资产,包括企业公开债券和非标债权(比如贷款)等,这类资产一般收益相对稳定。

当然“固收类理财”是否真能实现固定收益,还要进一步看底层资产是否安全。

比如,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信托”)作为我省唯一国有持牌信托金融机构,其发行的国企系列信托计划就属于“固收类理财”,由于其底层资产是我省省属国企,所以安全级别高,风险较小。

如果购买了山西信托的国企产品,资金就通过山西信托给到了晋能煤业集团、太重集团、文旅集团等省属国企使用。产品到期由这些国企来还款,资金安全性比较高。

以目前山西信托在售的1年期国企产品为例,100万元可享受6%的年收益率,也就是每年6万元的收益,相当可观。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山西信托国企产品规模首次达到85.98亿元,并持续热销,成为投资者的理财新宠。

警惕“退保理财”投资风险

投保人李先生最近接到了一个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李先生的保单收益太低,可以帮助转换成收益率为15%的产品。在这位“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先生来到客服中心办理了退保。办理完退保后,“工作人员”又劝导李先生签署了一份号称是“某日进斗金理财产品”的“转换合同”。几个月后,工作人员失联,理财产品无法兑现,李先生才发现受骗。后经核实,该“工作人员”并非保险公司人员,李先生中了非法集资的圈套。

近来,常有不法人员冒充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合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分红补偿”“保单核算”“保单升级”等名义诱骗投保人到不法机构办公地点,以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为由劝说投保人退保,以“高额回报”诱导投保人购买“理财产品”。这类骗局通常涉嫌非法集资,造成投保人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

平安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在以“退保理财”为噱头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中,不法分子常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保单信息,并冒充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以高收益为饵诱骗保险客户提前退保,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此类案件犯罪手法新颖、欺骗性大、隐蔽性强,如不审慎甄别,极易掉入非法集资圈套中。为此,提醒广大投保人,不要轻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不要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小恩小惠打动,避免上当受骗。

识别不法机构骗局。投保人收到可疑邀约时,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核实相关人员是否确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相关地址是否确为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如发现疑似骗局情形,应留存相关证据,及时通知被假冒的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承诺高额收益是非法集资案件的典型特征,投保人勿受“高额回报”诱惑,轻易将正常保单退保或质押,购买所谓“高息理财产品”或P2P产品,误入非法集资陷阱,最终造成经济损失。

正确认识保险功能。人身保险主要是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予保险赔偿。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投保人应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记者 马永亮)

关键词: 资管新规带来的新变化 理性投资银行理财 固收类信托理财产品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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