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 | 杨国福赴港IPO获证监会反馈 要求说明代理商是否存利益输送
发布日期: 2022-03-12 18:44:13 来源: 金融界

3月11日,证监会国际部披露境外上市反馈意见,对上海杨国福企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杨国福”)的港股IPO提出反馈意见。

近一年来,尽管受到疫情对线下消费的影响,但餐饮企业上市热度不减。2月22日,杨国福麻辣烫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书,拟香港主板IPO上市。从招股书披露数据来看,报告期内,杨国福的业绩收益较为稳定,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前三季度,其营业收入分别为11.82亿元、11.14亿元和11.6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1亿元、1.68亿元和2.02亿元。

杨国福的经营业务主要以加盟为主,自营餐厅极少。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杨国福餐厅数量共计5783家,其中境内加盟餐厅数量5759家,境外加盟餐厅21家,而自营餐厅只有3家。2021年1-9月,加盟餐厅产生的营收为10.86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为94.3%。

在证监会反馈意见中,要求杨国福说明公司代理商的选用标准,是否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等情形。并要求说明公司与代理商、加盟商签署的《特许加盟代理合同》《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中关于保证金条款的相关约定,扣除保证金是否与代理商年度开发目标、加盟商门店营业收入等挂钩。

关于杨国福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可能失效的情形,也引起证监会关注。从招股书中了解到,杨国福已获得所需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福宝服务所需的EDI许可证。由于上市后外资间接股东间接持股比例将超过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有的EDI许可证将失效。

证监会表示,如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仍未取得新核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因不符合申请条件被驳回申请的,要求补充说明公司调整措施,是否对现有主营业务造成重大影响,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障碍,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杨国福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治理及合规运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监事、高管选聘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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