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财务造假拟被罚370万 实控人霍东夫妇成“老赖”存退市风险
发布日期: 2022-02-22 16:54:18 来源: 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奔腾新闻记者江楚雅

曾经的“大牛股”仁东控股(行情002647,诊股)财务造假案终于落定。

2月21日晚间,仁东控股(002647.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仁东控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二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事人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当事人王石山、黄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经计算,仁东控股及相关当事人合计被罚370万。

霍东是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王石山是公司时任总经理、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而黄浩于2019年3月起任仁东控股副总经理,分管保理业务。

此前,用83个证券账户操纵仁东控股股价的景华,让公司股价在2020年内实现了接近4倍涨幅,但最后这些证券账户却出现了26.9亿元的亏损,景华本人还收到了来自证监会500万元行政处罚。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仁东控股有多笔银行贷款逾期未还。去年底,仁东控股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0月获得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3.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

公司表示,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影响,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发生了兴业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借款逾期金额1.26亿元。因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及其配偶赵佳(公司董事)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7年2月10日,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与仁东控股签署借款合同,向公司借款7.5亿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本,实际放款时间为2017年3月8日,到期日为2022年1月18日。

截至目前,2020年12月30日到期的4000万元本金、2021年3月8日到期的1.85亿元本金及2021年9月8日到期的1亿元本金未能如期归还,目前实际贷款本金余额3.75亿元,逾期本金金额3.25亿元。

仁东控股目前名下2个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合计被冻结资金余额1.69万元。仁东控股表示,公司将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减少相应支出、向控股股东借款、处置相关资产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尽快妥善处理金融借款事项。

财务方面,2021年上半年,仁东控股货币资金达21.14亿元,但其中受限资金为20.78万元,主要是客户备付金、保证金及风险储备金,短期借款达2.01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仁东控股货币资金达18.87亿元,公司未披露受限资金的具体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仁东控股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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