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北京东区支行被罚 对公账户开立调查制度执行不严
发布日期: 2022-01-10 17:06:4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0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45号)显示,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北京东区支行对公账户开立尽职调查环节制度执行不严,相关管理工作存在缺陷。

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交通银行北京东区支行改正,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关键词: 交行北京东区支行被罚 对公账户开立调查制度执行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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