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申购价格上限是多少?新三板打新报价出台
发布日期: 2020-07-03 16:27:02 来源: 金投网

7月1日,首批新三板进行了新的网下报价。总体来看,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积极参与其中,但公募基金比私募基金更为谨慎。机构认为,原始股的非锁定可能会对股价产生抑制作用。同时,新三板采取全额支付方式,需要考虑资金占用。总体而言,我们需要选择参与新三板的对象,并根据基本面、估值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个股。

一些机构因为报价低而没有入围

根据颖泰生物披露的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公募产品报价中位数为5.32元/股,加权平均报价为5.32元/股;私募基金给出的报价较高,中位数为5.55元/股,加权平均5.66元/股。其中,北京和居投资、上海邵苏牌投资、浙江白鹿资产、上海银业投资、深圳林源投资、宁波美港投资等私募基金入围有效询价申报;公募产品万家鑫电力,每月申购1年期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夏成长精选6个月,定期以5.28元/股、5.35元/股开仓的混合型保荐证券投资基金因价格偏低未入围;中邮基金首裕光学资产管理也因价格高被否。

许多公款资产管理计划已进入有效查询申报阶段。其中,招商基金增值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5.55元/股申报360万股。一家入围有效的报价机构表示,该机构不仅参考了证券公司的报价建议,还结合内部背景分析。

艾融软件方面,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基金公司报价中位数为22.86元/股,平均22.8332元/股。具体而言,在申请中,北京和聚投资、浙江百鹿资产、宁波美钢投资、上海宏润资产管理、上海鼎丰宏仁资产管理、盈科创新资产管理等私募机构进入有效报价申报,而公募产品万家信电力月度申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国成长精选六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仍因价格偏低未能申报。

防范非锁定原始股的抛售压力

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基金机构采取了“首日卖出策略”,要求首日涨跌不设限。不过,在新三板的选择层似乎并非如此。投资逻辑背后的投资逻辑是判断公司的成长性、商业模式、所属行业的景气程度以及价格的合理性。如果新股中签价格低、中签率低、市场活跃,且首日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公司真实价值,则会继续持有。

对于新三板入选层的新收益率,万亿元认为,如果市场流动性充足,新股中签价格合理,将实现企业融资和投资者入市的良性循环,财富效应将明显。入选层的新增收入将参照科技创新板的新增收入。

同时,也有机构参与战略布局。富国银行一年来一直在积极发展。它计划定期开放混合基金。计划分别以3000万元认购英泰生物和爱荣软件。限售期为6个月。不过,也有民间机构表示,虽然新三板可能有一定的收益率,但由于采用全额支付方式,资金占用时间较长,因此不会过度参与。

就新股收益率而言,也有机构认为未锁定的原始股可能会压制股价。中小投资者王彦科表示,从投资者角度看,上市选择层的实质是创新型企业的增发。选择性层发行具有折价发行的特点,发行前原始股可以在公开市场交易,部分原股东上市后没有锁定期。其中,新老股东在选定层上市首日的持股成本不同。预计大量低价非锁定原始股将大幅打压股价。此外,一家新三板公司的投资报告起始价区间为27.66元至33.55元,而报告期末的定价区间为29.93元至35.94元,说明市场对选定层的定价并不严格。因此,目前市场对选股层较为乐观,这一层一般被视为IPO创新。形势越是乐观,越要注意风险。

私募网未来之星基金经理夏凤峰表示,从发行方案来看,新三板的选层与发行较为相似,部分老股东不受限售期限制,这将导致初期供应量较大。不过,新三板选定层的发行价格比科技创新板便宜,未来向主板转移也有制度设计,值得关注和优化。

打新需精选标的

在机构人士看来,要结合基本面、估值水平、流动性等因素,选择参与新三板的对象。

万亿表示,将参与新股的首次认购。在具体创新过程中,要关注公司基本情况,关注市场流动性状况,关注中签率和涨跌变化。由于新三板的交易制度相对灵活,或者中签率和首日涨跌幅度较大,资金的流入流出可能导致市场流动性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必须密切关注市场行情,谨慎报价,避免出现破发,保护投资者利益。

夏凤静还指出,新三板选定层的流动性比科技创新板差,估值需要打折扣。一位公募基金人士表示,新三板公司数量众多,因此有必要从数量角度对公司进行初步筛选。除了选择符合科技创新板和创业板市场整体IPO财务标准的企业外,考虑到新三板公司业绩增长高、波动性大、利润分化大、财务稳定性低等特点,筛选标准与主板选股标准不同。他们将更加注重增长,注重利润的稳定性和现金流的可持续性。

流动性也是制度选择的重要因素。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新三板做市企业来说,做市商的持股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司的质量。此外,新三板流动性较为集中,龙头企业换手较为活跃。公司的质量也可以通过前期的流动性状况来间接判断。

关键词: 新三板申购价格上限